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更新时间:2020-04-24 点击:2196

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采用微通道反应器替代釜式反应釜提升环戊恶草酮生产本质安全等改造升级项目、采用MVR装置高效处理高盐废水项目、实施汽提脱氨装置等安全环保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采用微通道反应器替代釜式反应釜提升环戊恶草酮生产本质安全等改造升级项目、采用MVR装置高效处理高盐废水项目、实施汽提脱氨装置等安全环保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已建成100吨/年环戊恶草酮、500吨/年2-氯丙酸甲酯、200吨/年三氟乙酰乙酸乙酯、60吨/年2、6二甲氧基苯甲酸项目、100吨/年二氟乙酸乙酯、100吨/年5-溴愈创木酚、50吨/年2-氯-2,2-二氟乙酸甲酯、100吨/年2-(4-羟基苯氧基)D(+)丙酸产品、100吨/年2-(4-羟基苯氧基)D(+)丙酸甲酯项目、200吨/年三氟乙酸乙酯项目、1500吨/年二甲基氨基丙胺项目、6000吨/年对氨基苯乙醚扩建、塑料回收造粒及2-氯丙酸甲酯技术改造副产二氧化硫、盐酸、亚硫酸钠项目、年产1500吨异硫代氰酸烯丙酯产品等项目、25000吨/年对硝基苯乙醚等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年产1500吨异硫代氰酸烯丙酯产等项目尚在试生产,未验收,其他项目均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考虑市场因素和公司发展,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本次放弃部分项目的建设、生产。

根据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母公司江苏中丹集团总体规划,拟将泰兴瑞泰化工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及生产设备产权转移给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泰兴瑞泰化工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名称:采用微通道反应器替代釜式反应釜提升环戊恶草酮生产本质安全等改造升级项目、采用MVR装置高效处理高盐废水项目、实施汽提脱氨装置等安全环保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

项目性质:改建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环评包括三个内容,均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或改建。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采用微通道反应器替代釜式反应釜提升环戊恶草酮生产本质安全等改造升级项目

一、采用微通道反应器替代釜式反应釜提升环戊恶草酮生产的本质安全;二、原审批备案的2-氟3(N-苯甲醚胺基)苯甲酸产品在环戊恶草酮车间组织生产,为提高本质安全,通过增加安全仪表等安全系统设施,计划将2-氟3(N-苯甲醚胺基)苯甲酸产品第一步和第二步反应保留在环戊恶草酮车间生产,第三步反应和后处理调剂到现有的多功能二车间(二氟乙酸乙酯氢化车间)生产;三、提升现有异硫代氰酸烯丙酯生产装置的安全级别,增加离心等工序安全仪表系统设施。整个项目无土建工程,现有产品的规格和执行的质量指标不变。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

(2)采用MVR装置高效处理高盐废水项目

本项目主要依托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和本企业现有的公用工程设施进行实施,项目在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的污控车2号污水池东北侧空余位置上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为10米×20米,即200平方米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产品依托现有储盐库。项目总投资480万元。

(3)实施汽提脱氨装置等安全环保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及公共设施,购置汽提脱氨成套装置1套、原料及成品储罐29只、氢气管径DN125mm (1050米) 、氮气管径DN80mm (1200m)、氮气分气罐1个、氢气分气罐1个、氢气除氧仪1套。项目建成后,通过汽提脱氨装置,年可回收15%的氨水120吨(公司自用),提高了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节能减排、安全等效果。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采用微通道反应器替代釜式反应釜提升环戊恶草酮生产本质安全等改造升级项目、采用MVR装置高效处理高盐废水项目、实施汽提脱氨装置等安全环保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编制工作。

  1.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通江路9号

联系人:任云华

联系电话:15996070335

E-mail:renyunhua@zhongdanc.com

邮编:225404

  1.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附件链接获得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表。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起,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单位: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